民事起诉状
原告:XXX,女,X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住湖北省XX市XX镇黄家庙村XX组,身份证号码:XXXXXXX。
被告:XXX,男,XXX年XX月XX日出生,土家族,住湖北省利川市XXXX组,身份证号码:XXXXXX
诉讼请求
1、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;
2、请求判令原、被告各抚养一个小孩随其一起生活,并各自承担其抚养费;
3、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事实与理由
原告与被告于XXX年XX月XX日在利川登记结婚,结婚证字号为鄂利结XXXX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于XXX年、XX年生育两个小孩。由于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和充分了解,婚后原被告感情长期不和,夫妻关系名存实亡,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。双方都有意离婚,曾就离婚事宜协商过,同意离婚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没有达成协议。由于原告生两小孩已做了绝育手术,在协议时要求抚养一个小孩并随其一起生活,但遭到被告的拒绝。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,现原告提起诉讼,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判决,支持原告合理的诉讼请求。
此致
XX市人民法院
具状人:
XX年XX月XX日
本案成功调解,双方予以离婚。